关注三农专注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资讯 » 涉农信息 » 正文

两部门印发办法 加强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31
核心提示: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日前发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以加强和规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使用管理,推进资金统筹

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日前发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以加强和规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使用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林业生态保护恢复。

  《办法》规定,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社会保险、天保工程政策性社会性支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方向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办法》明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现金补助标准为: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125元,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亩补助90元。补助期限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标准为: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现金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每亩退耕地现金补助850元,三年内分两次下达,第一年450元,第三年400元。

  《办法》要求,各级财政、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转结余的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按照财政部关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使用管理应当全面落实预算信息公开有关要求。


 
 
[ 农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资讯
点击排行

(c)2014-2016 版权所有 大农网 — 关注三农 [中国农网.cn]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15-6886 电话:0539-8789776 邮箱:yihaojituancom@sina.com

备案号:鲁ICP备19026976号


友情链接:  吉梵森工装服饰  上鹤茶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