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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设6500万亩高标准农田 保障超千亿斤粮食产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6  来源:农民日报
核心提示: 日前,山东省政府发出了《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提出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
       日前,山东省政府发出了《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提出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到2022年,建成650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稳定保障1000亿斤以上粮食产能。

  山东要求,在建设区域上,坚持按灌区或流域集中连片建设,单个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10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500亩。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率先建成高标准农田。鼓励支持工作基础好的粮食产能大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整县推进超过30个。在建设内容上,要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序推进已建项目区改造提升和农田水毁灾损工程修复,到2025年,全省改造提升面积超过1500万亩。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推动基础设施配套、耕地地力提升、技术推广应用、土壤墒情监测等资源要素集成。

  山东明确,严格项目立项条件,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非优先保护类耕地、地面坡度大于25°等禁止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新建高标准农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并主要用于粮食生产,不得在高标准农田内种植杨树、桉树等林木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同时,高标准农田重“建”也要重“管”,建立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使用者自护、受益者参与的管护运营机制,管护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村集体公益金提取和市场化运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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